数字时代的税务合规

2024-09-24 21:51来源:本站编辑

随着菲律宾在线业务和活动的快速增长,国内税务局(BIR)进一步加强和加强了商业登记合规规定,发布了税收条例(RR) 15-2024,确保更严格地遵守该国的税法。

根据上述规定,根据经修订的《税法》第236(A)条和《1967年共和国法案》或《2023年互联网交易法》(ITA),所有在菲律宾通过实体店和/或在线贸易从事业务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必须向BIR注册。《登记证》或《电子登记证》的原件一经登记,应当在实体店铺的营业场所清晰展示;无固定营业场所的,应当由持证人保管或在居住地保存。对于在线业务,eCoR应便于买方或客户访问和查看,显示在卖方或出租人的网页、帐户、页面、平台或应用程序上。商业机构和数字平台(包括电子市场)运营商的出租人和分出租人有责任确保其所有承租人和在线卖家都进行了适当的注册,并遵守BIR概述的适用政策、法律和法规。

因此,任何在菲律宾从事贸易或商业的人,如果没有按照RR 15-2024规定进行注册,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包括罚款。此外,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可以被责令停业,停业令不得少于5天,只有在适当遵守注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解除。相对而言,出租人和数字运营商未能限制不合规的承租人和销售者将被视为故意协助违反税收规定,每家商业机构和在线销售者将被处以2万比索的罚款。

鉴于不符合规定的严格含义,纳税人必须获得明确和直接的指导方针,以确保完全清晰并消除所有歧义。令许多纳税人感到困惑的一个领域是监管规定的覆盖范围。虽然它声称这些规定适用于在菲律宾从事贸易或商业的人,但它没有具体讨论非居民外国公司(NRFC)或非居民在线卖家甚至数字服务提供商是否需要注册。

在RR 15-2024中没有明确定义或提及nrfc和非居民在线卖家/数字服务提供商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参考ITA发布法规的意图和背景。值得注意的是,根据ITA的实施规则和条例(IRR),当至少一方位于菲律宾或数字平台,电子零售商或在线商家与菲律宾市场接触时,规则应适用。具体而言,该规则排除了根据第4(c)条不通过电子商务利用菲律宾市场的外国实体。IRR还提供了菲律宾市场利用的定义,这是指与位于菲律宾的个人或企业进行交易的任何行动/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IRR的第32(c)节概述了所有在线商家的注册要求,无论是外国还是菲律宾,其中包括注册遵守BIR。

考虑到这些规定,尽管在RR 15-2024中没有明确提到nrfc或非居民在线卖家/数字服务提供商,但如果这些外国实体通过电子商务利用菲律宾市场在菲律宾开展业务,则受该法规的保护。这一解释的前提是,RR 15-2024是为了根据ITA规定在线业务的BIR注册指南而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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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这种关于法规覆盖范围的观点,特别是关于在线商业活动的观点,仍需要得到BIR和未来收入发布的确认,以进一步澄清。随着BIR对执行RR 15-2024的坚定承诺,纳税人获得清晰简明的指导方针以确保正确遵守新法规至关重要。

作者是德勤菲律宾税务和法律业务的高级律师,德勤亚太网络的成员。如有意见或问题,请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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